到底怎麼說故事?

  事先聲明,此篇完全是個人一時感觸,絕對絕對沒有要教導各位小說怎麼寫的意思,所以請各位不要帶著成見看待這篇雜記,感謝各位。

  以讀者而言,我覺得只要一篇小說能帶給我共鳴,讓我在每個人生時期都能細細咀嚼其中意涵而不感到無趣,這就是一部好小說,因為它滿足了身為讀者的我,讓我能夠全心投入作者打造出的空間中。

  那麼,身為一個說故事的人,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寫出一本膾炙人口的小說呢?

  在我終於能從單純看故事進階到說故事,寫故事時,曾經十分積極,像巴不得所有人都看過我寫的小說並大大讚賞一般。不停寫,努力貼在網路上,就只為博得別人的掌聲與鼓勵。直到現在回頭看那過往,也許這股衝勁正是現在的我所缺少的那一部份吧,因為我早已不知道掌聲和鼓勵為何物。

  因為需要別人的讚賞來支持自己,所以無所不用其極想要取悅觀眾們。即使某方面來說這是小說創作者的職責所在,但在不停汲汲營營只為了滿足讀者的口味時,也不由得捫心自問,這真的是當初想要說故事、寫故事的初衷嗎?亦或是,我們已經迷失在「要使作品膾炙人口」這一個畫地自限的框框中,再也無法展示出屬於自己的那一面?

  有一段時間,我陷在這兩種思維中左右不定。到底是要為了迎合觀眾口味而修改劇情,甚至破壞原來想盡一切辦法才達成的平衡以造成觀眾們想要的效果,或是堅持初衷,無論觀眾如何大力撻伐,依然照自己的路走下去,無怨無悔呢?選擇前者,只要文筆達到一定程度,或許就能輕易達成出版的夢想,擠身成為作家的一份子;若選擇後者,也許終其一生只能自娛娛人,無法在文壇上發光發熱。

  雖然現在知道未必如上述所言,不過當初的想法確實是這樣。至於我選擇何者?或是說,我是怎麼折衝這兩種思維以達到平衡的?平衡也許根本不存在,每個人心中想法都不盡相同,我呢?我怎麼想?

  我還是喜歡說自己的故事。抑可以這樣說,「觀眾」的確是一本好書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,但卻不能任由觀眾予取予求而改變故事中的任何事物,畢竟小說最基本的概念,不就是將自己心裡呈現出來的故事藉由文字分享給其他人,讓其他人也得到跟你一樣的感動嗎?若是因為其他人的隻字片語而將自己的故事改得面目全非,不但對不起小說本身,更對不起你自己,因為這就不再是你說出來的故事了,更甭談感動這回事。

  一部連你自己都無法受到感動的故事,更別說拿來感動其他人了,只有呈現你自己心中想說的,想寫的,自然會吸引跟你擁有一樣感觸的人們聚集在此。能不能出版,或許本來就不是重點,畢竟一個小說創作者的初衷,就是將自己掏心掏肺堆砌起來的故事,呈現在眾人面前不是嗎?

(撰文時間:2009/12/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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